首頁 > 服務內容 > 產品認證
SRRC
|
|
根據《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規定》和《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規定》,為了加強對進口和生產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,凡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的無線電發射設備,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(含試生產)的無線電發射設備,均須持有經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(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, SRRC)對其發射特性進行型號核準后核發的《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》。出廠設備的標牌上須標明型號核準代碼。滿足目錄要求的產品需強制申請。 |
| 范圍 | 公眾移動通信設備、無線接入設備、專網設備、微波設備、衛星設備、廣電設備、2.4GHz/5.8GHz無線接入設備、短距離無線電設備、雷達、其他無線電發射設備。 |
| 流程 | 遞交申請-送樣-檢測-繳費-證書申請-證書簽發。 |

